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审议水污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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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30日23:18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6月30日电 出席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的人员30日分组审议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时认为,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当前水污染的情况,没有回避问题。他们提出,不能年年检查,年年不改,应跟踪抓落实;要加大执法力度,落实治理措施,真正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 委员们普遍认为,报告把重点放在水污染防治存在的问题、原因的分析和解决的对
倪岳峰委员说,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这只是一个基本的生活条件,现在都成为了问题,不能不让我们对浪费资源、破坏环境的发展模式进行深思。他建议,要抓紧落实报告提出的做好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计划和未来15年的水污染防治规划;多部门联合治污;高度重视饮用水问题,让老百姓早日喝上安全水;在考虑水污染治理工作时,要改变观念,限制向海洋过度排污。 王茂林委员说,有30%的饮用水不合格,意味着许多人每天都在喝着不符合饮用水标准的水。这个问题不可能在短短一两年内解决,要有一个规划,在5年或者多少年内解决。要严格地按照水污染防治法执行,对违法行为要动真格的,从严惩处。 魏复盛委员认为,报告提出的“四个同步”有利于全面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确保水污染防治取得成效。其中工业农业的污染与城市的污染同步治理尤为重要。过去只注意工业废水的治理,没有把城镇生活污水的治理工作提到日程上来。现在虽然提到了日程上,但实际处理率却只在10%左右。要切实采取措施提高城市生活污水的实际处理率,同时还要关注农村面源的污染。 王云龙委员建议,把环境污染状况、环境污染的指标列入干部考核的内容。考核干部主要看地区的城市面貌、GDP增长的幅度等等这些指标是不够的,需要加强环境污染防治这一指标的考核。王梅祥委员提出,要理顺管理体制,更加明确水污染防治的归口责任部门的职责,从而提高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效率。(完)(责任编辑:常黎明) 相关专题:人大常委会16次会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