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日报评论:瓜车进城新规和创文明城市无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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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1日10:50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 ||||||||
今夏,南京交管部门正式实行运瓜新规:用机动货车或低速载货汽车代替拖拉机、农用车在规定时段内运瓜进城。 有人认为,南京有关部门推出这条规定,和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有关系。事实并非如此。
实施瓜车进城新规,是南京交管部门依照新的交通安全法正常开展的工作。瓜车进城新规实际上去年就已制定,并分步实施。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南京市决定从2004年起逐步采取机动货车替代拖拉机、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运送瓜果蔬菜进入中心城区,并专门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瓜果蔬菜运输工作的通知》,对相关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考虑到农民进城销售瓜果蔬菜的实际利益,南京决定分三年逐步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要求实施到位。去年,江宁、六合、溧水、高淳等4个区县先行实施;今年扩大到浦口区,限制拖拉机和农用三轮车驶入城区,低速载货汽车仍可在规定时间内驶入;从明年起,全面禁止拖拉机、农用车驶入城市新城区,实行机动货车替代运输。 现代化大都市一个特点是:人口集中、交通密集。要使城市生活舒适方便高效又秩序井然,就需要依靠一整套公共生活系统来维持。这个系统,就由许许多多规则构成。《道路交通安全法》就是个重要规则。依法管理,才会有良好交通环境和人居环境,使老百姓从城市发展中得到更多实惠。 南京正在全力推进城乡统筹发展战略,进一步缩小城乡差距,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为了保证瓜农利益不因瓜车进城新规受到损失,有关部门及郊县已采取了不少变通措施。比如,考虑到今年实施新规可能使部分瓜农一时无法适应,特别是租用机动货车卖瓜成本将大大增加,南京交管部门已和有关部门协调好,组织替代转运车辆;浦口区则专门准备了30辆机动货车,用于本地及安徽地区瓜果替代转运工作,以满足市区居民瓜果消费日常需求;浦口区政府专门研究制订出台相关政策,对改用机动货车运输的瓜农予以一定经济补助,确保瓜农利益不受损害;为了让瓜农“舒心”地卖瓜,南京有关部门还在全市设置了瓜果直销点,要求瓜农进入室内集贸市场、经市批准的摊点疏导群以及临时设置的瓜农直销点卖瓜。 南京实施瓜车进城新规,原本是交管部门按《道路交通安全法》办事,和其他部门不相干,和创全国文明城市指标风马牛不相及,但到了个别记者笔下,就变成了“禁止瓜车进城是配合‘四城联创’(争创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如此事实不清就“张冠李戴”,不顾新闻事实主观臆想,为了“卖点”捏造事实,倒是很值得反思之事。看来把《关于新闻采编人员从业管理的规定(试行)》贯彻落实到每张报纸,贯彻落实到每篇文章,增强新闻战线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新闻宣传工作的自觉性,弘扬职业精神,加强记者新闻职业道德建设,把“真实、全面、客观、公正”这个新闻工作原则贯穿于每篇报道采写中,用正确舆论引导人,时刻把“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为全党全国工作大局服务”放在新闻宣传首位,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