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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本位与道德本位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4日06:04 光明网

  ——关于“以人为本”的思考余秉颐 刘良琼

  “以人为本”是人文主义思想的核心理念,换言之,任何人文主义思想都必然是“以人为本”的。但是西方文艺复兴时期的人文主义与中国传统的人文主义,在“以人为本”理念的价值取向上是有区别的。当前我们实行的“以人为本”,包含着对于中外历史文化的借鉴和发展。因此,考察这种区别对于我们正确地理解和实行“以人为本”是很有必要的。

  西方文艺复兴时期的人文主义以作为个体而存在的“人”为出发点,以实现人应有的权益为宗旨,立足于反对中世纪的封建专制和宗教压迫,强调人的生存权利、充分享受世俗生活的权利、爱和被爱的权利等等,提倡人性解放、个性自由。这种权益本位的以人为本观念,推动了近代西方国家科学技术的发展和资产阶级政治制度的建设,特别是促进了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这是因为作为西方文化源头的希腊文化本来就富有注重求“真”的科学精神,这种精神在中世纪长期受到宗教神学的压制,文艺复兴运动则恢复、发扬了科学精神,极大地推动了近代西方文化对于科学技术的追求。

  但另一方面,西方文化在其发展中也产生了偏颇,主要是轻视了对于伦理道德的追求。至少可以说,伦理道德在近代以来的西方文化中远没有像科学技术那样受到高度重视、占有突出地位。当然,西方文化也肯定人的精神价值,包括道德价值,但从总体上说它更加注重人的权益,是一种“权益中心主义”的文化。这种权益,基本上体现在人们的物质生活领域和社会制度方面。西方文化的这种价值取向,被现代新儒家批评为“科学与人文之间不平衡”,即突出了科学技术、轻视了人文精神。这是十分费解的:近代西方社会正是在“以人为本”的人文主义理念指引下推动了科学的迅猛发展,何以这种发展的结果会与人文精神相悖?现代新儒家认为,原因就在于近代西方文化由于过分注重“物”而轻视了“人”,走向了人文主义的反面。这个批评值得我们思量。

  中国传统的人文主义以作为群体而存在的“人”为出发点,以实现人际和谐为宗旨,注重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协调,为此它特别强调道德教化的重要。这就形成了以伦理道德为本位的“以人为本”思想。中国传统的“化成天下”、“人文化成”观念,核心内容乃是“教以人伦: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孟子·滕文公上》)。至于“重民”、“爱民”、“亲民”等思想,例如中国关于“以人为本”的最早说法“夫霸王之所始也,以人为本。本治则国固,本乱则国危”(《管子·霸业》),当然也包括在“以人为本”观念之中,但这些并不是中国传统人文主义“以人为本”观念的核心内容。以儒家精神为主干的中国传统人文主义是一种“道德中心主义”,其基本价值取向是注重人伦,认为伦理道德的完善是人的价值的最高实现,因此提倡人人“希圣希贤”,通过自我修养不断实现更高的道德理想。它着眼于个体与群体的关系,强调个体道德自觉的重要。这种“以人为本”观念,是以人的伦理价值、道德意识为核心的。

  以道德为本位的价值取向,对于中华民族良好道德风尚的形成产生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中国人历来看重道德修养,追求人格崇高,正得益于这种价值取向。这是我们应该给予肯定和赞扬的。但另一方面,道德本位的价值取向也存在着偏颇,主要是不利于科学技术的发展。中国古代科学技术固然也有四大发明等卓越成就,但道德本位的思想对于科学技术发展产生的消极影响是不可否认的。西方国家的科学技术在中世纪长期遭受宗教的禁锢,而一旦冲破了这种禁锢,便获得迅猛发展。当时的人文主义思潮由于注重人的权益而刺激了科学技术的发展。中国文化始终没有被宗教所支配,科学技术本该有更好的发展,但中国传统的人文主义由于过分注重“德性”、轻视“技艺”而不利于科学技术的发展。

  上述表明,历史上的“以人为本”思想——西方文艺复兴时期的“以人为本”思想与中国传统的“以人为本”思想——在价值取向上存在着权益本位与道德本位的区别。那么,今天我们应该提倡什么样的“以人为本”?

  在这个问题上,正确的原则同样应该是中西文化的交融和互补。我们所应该提倡的,是权益与道德相结合、二者并重的“以人为本”。倘若我们只是强调人的权益而忽视道德建设,那么在科学技术高度发达、物质财富快速增长之后,我们将发现自己生活于其中的社会是道德缺失的社会,社会成员注重物质利益而缺乏道德理想,乃至在精神上陷入虚无主义,“人”沦为“物”的奴隶。这个社会的人文关怀是片面的、狭隘的。而且,道德的缺失必将导致严重的社会问题,这终将损害社会成员的权益,从而走向了注重权益这一初衷的反面。倘若我们只是强调道德建设而忽视人的权益,那么我们在凸显人的伦理价值和道德意识的同时,却不能使社会成员的正当权益得到保障和增强,不能使人们的经济、文化生活得到改善和提高,我们将无法建立起全面小康的社会。这个社会的人文关怀同样是片面的、狭隘的。而社会成员的正当权益得不到保障和增强的社会,也不可能是长期保持高尚道德水准的社会,这也走向了注重道德建设这一初衷的反面。

  因此,我们应该将中国传统人文主义和西方人文主义“以人为本”思想的长处结合起来,克服二者的偏颇,坚持权益与道德并重,坚持人的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的统一、物质需求与精神需求的统一。采取这样的价值取向,我们才能真正实现“以人为本”,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来源: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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