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意外伤害及健康险理赔服务标准颁布实施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7日05:37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本报讯继6月1日河南车险理赔服务标准实施后,全省18家产寿险公司共同签署的《河南省保险行业意外伤害险、健康险理赔服务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昨日正式颁布实施。 在立案受理方面,《标准》要求各保险公司在接到客户报案后,应明确告知本公司认可的定点医院。为便于乡镇以下地区客户及时诊治,在紧急情况下可在就近乡镇医院就医,紧急治疗后应及时转到定点医院。保险公司接到客户索赔申请时,应在30分钟内查明被保
在理赔时效方面,《标准》要求保险公司在确定索赔受理后,应在1个工作日内对客户提供的索赔材料进行审核。对属于保险责任且不需要理赔调查的案件,应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理赔决定并在作出理赔决定后1个工作日内电话或书面通知客户。对需要进一步调查核实且在10个工作日内不能确定理赔结果的案件,应将理赔进展情况通知客户。理赔申请材料齐全后60日内不能确定赔偿和给付金额的,根据已有证明材料确定最低数额先行支付。 在投诉方面,《标准》要求保险公司必须积极受理客户投诉,对客户的投诉应在7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记者王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