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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的医疗费用要争取保持2004年的水平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3日03:31 东南早报

  市长专线968123

  早报讯(记者康金龙)今、明两年,厦门市的医疗费用要争取保持2004年的水平,让市民的医疗支出实现“零增长”。这是厦门市卫生局副局长杨叔禹昨日接听市长专线时透露,目前,大体的方向已经确定,具体措施将在下月起实施。

  昨日上午,厦门市卫生局副局长杨叔禹坐镇市长专线,接听有关“关于医疗收费问题”等方面问题的来电。他表示,目前厦门确实存在着“看病难,看病贵”的现象,控制医疗费用上涨幅度,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看得起病。

  该政策将每门诊人次收费水平和出院者平均医药费用作为考察的两个主要指标,并将工作分为两大阶段:第一个阶段是2005年到2006年,医药费用要保持2004年的水平,即实现“零增长”;第二阶段是2007年以后,实行有控制的增长,医疗费用的增长速度不高于同期厦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幅度。该政策的实施对象是全市区以上各级各类公立医院。

  据厦门市卫生局计财处负责人介绍,目前,厦门市民人均医疗费用支出增长速度,与国家整体水平差不多,年增长在12%-13%。但和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相比,厦门2003年门诊人均费用仅排名13位,出院人均费用是第9位。

  杨叔禹还透露,为了进一步规范医药市场,由卫生部门统一制定的厦门市医疗服务价格(试行)已于今年7月1日施行,至今运行平稳。

  医疗费用缘何居高不下

  早报讯 (记者康金龙)医疗费用缘何居高不下?这是昨日市民来电询问的热点。

  对此,厦门市卫生局副局长杨叔禹认为,医疗费用缘何居高不下,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第一、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医疗成本也在增加。在治疗中使用新技术、新药、新器械,就必然带来费用的提高。根据国际研究成果,医疗费用增加的30%是因为技术提高引起的。此外,现在的一些慢性病、非传染性疾病的治疗成本也比较高,而这些疾病的发病率在近年来一直在上升,特别是老年化严重的城市;第二、药品价格。药价过高的问题源头实际上并不在医院。药品的价格是由国家发改委和食品药品质量监督局制定的,政府对药品生产、经营的每个环节都有严格的管制,在药价上医院并没有太大的受益。建议市民治疗时,合理用药,不用盲目相信新药、特效药,因为一些常用药,出现副作用的概率低,而且价格也便宜。当然,医疗费用上涨也有小部分医疗人员乱收费、乱开药的原因,对于这些害群之马我们一定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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