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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贪官毕玉玺妻子今日受审 确认一笔受贿事实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2日01:19 竞报

  本报记者黄海霞报道 毕玉玺之妻王学英涉嫌受贿案,今天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王学英被控受贿金额为23.13万美元,折合人民币191.28万元。此前有报道称在毕玉玺收受的巨额贿赂中,有50万元人民币是以王学英的名字存的;王学英个人还单独收受他人贿赂人民币近5万元及大量珠宝首饰。毕玉玺案发后,王学英为销毁罪证,联系亲属转移了大
量赃款赃物。

  担心作无罪辩护 被法院认为态度不好

  记者了解到,为王学英辩护的是曾经为刘晓庆税案、沈阳“慕马”案等大案担任辩护人之一的京城律师许兰亭。

  昨日,许兰亭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称,此前他已经见过王学英本人,昨天和王学英的家人协商后最终敲定辩护方案。但许兰亭表示,在案件没有开庭之前什么也不好说,为王学英作辩护的辩护思路也不方便向外透露。

  许兰亭同时也坦言,为王学英作无罪还是罪轻辩护是个两难选择,如果作无罪辩护的话,担心法院认为被告认罪态度不好。

  指控王学英犯罪的 只有一笔受贿事实

  许兰亭明确表示,指控王学英犯罪的只有一笔受贿事实,即2003年,王学英以帮助私人股份企业通州宋庄建筑公司经理张桂军承揽工程项目为名,单独收受了张桂军送上的23.13万美元(折合人民币191.28万元)。

  向王学英行贿的张桂军1995年起出任宋庄建筑公司经理。2001年起宋庄建筑公司整体改制,由集体企业成为私人股份企业,张桂军在其中占据了50%的股份。毕玉玺收受的1004万元贿赂中,也有部分是张桂军所送。经张桂军金钱铺路,其经营的宋庄建筑公司后增加了一项可以承揽市政工程的“肥差”。

  王学英一案是本月8日移送到一中院的,从移送到开庭不过是10天的时间。身为通州区教委督导室前主任的王学英,在毕玉玺案发后不久,就被检方采取了刑事拘留措施,经过两次补充侦查后检方最终查明涉案事实。本报记者 李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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