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目前婚检率仅为4.6% 合肥锐减至不足一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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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6日17:28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合肥7月26日消息(记者张树国)自2003年10月1日实行新的《婚姻登记条例》以来,安徽省婚检率急剧下降,从最高峰2002年的58.7%降至去年的4.6%,省会合肥市的婚检率更是从2001年的95.7%锐减至不足1%。按照专家保守推算,安徽省去年一年因未做婚检而漏检的各类疾病患者人数近5万人,其中指定传染病患者近1万人,严重影响了生育质量和家庭幸福。
婚前检查包括对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有关精神病等疾病的检查。一旦检查出家族遗传史、产母异常生育史、近亲婚配史等,就不适合结婚;如果当时患急性传染病或生殖疾病,将建议推迟婚期并及时治疗。如果没有婚检,这些疾病将导致新生儿出现缺陷。 合肥市妇幼保健院产前筛查中心自成立以来,检测出可能生出缺陷婴儿的高危孕妇比例高达5%,这些婴儿存在的缺陷包括小耳、肢体短缩、唐氏综合征、先天性心脏病等,排除环境、服药、病毒感染等因素外,家族遗传史和母婴垂直传播等是重要因素。如果在结婚时夫妻双方就对身体状况进行了检查,这一现象将会大为减少。 据统计,2001年合肥市城市婚前医学检查率为95.17%,农村为42.66%,但到了2004年,这一数据锐减为城市0.86%,农村仅有0.41%,也就是说,一百对夫妇中,只有不到一对夫妇在婚前进行医学检查。该市2004年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城市为112.16/万,农村为140.12/万,如果以合肥市每年出生4万人计算,该市去年存在缺陷的新生儿就达500人左右,比三年前多150人以上。 相关专题:黑龙江恢复强制婚检引发争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