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明区检察院:驻所干警每周二上午会见少年犯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7日12:39 贵州都市报 | |||||||||
金黔在线讯 日前记者从贵阳市南明区检察院获悉,为了加强保护在押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其合法权益,同时配合监管场所作好在押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工作,南明区检察院制定了“保护在押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会见制”。 该制度规定:每周二上午为会见在押未成年人时间,驻所检察干警应到南明区看守所关押未成年人的监室会见一次在押未成年人,听取他们对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投诉或控告,接受
作者:项焜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