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保问题竟找公安局长解决
新快报讯(记者 杨波 通讯员 温淼森)今日是佛山市委常委、公安局长杨建华“大接访”的第四天。据了解,在“大接访”的3天(7月18日、20日、21日)来,杨建华共接待了90多批140多名上访群众。上访的内容多涉及公安交通、消防、治安、刑事等方面的问题,也有一部分是关于劳动保障、司法服务等与公安业务无关的问题。在3天的接访过程中,
杨建华发现一些上访者比较盲目随意,既浪费时间又解决不了实际问题。比如有的市民不清楚上访范围,错把其他部门的事当成公安部门的事;有的群众则越级上访,把公安分局解决的问题一步推到市公安局;有的上访者不出示身份证件……为提高接访效率,杨建华局长敬请市民上访时注意三个事项:———“接访”范围:一是反映的信访事项属于市公安局直接管辖的;二是反映的信访事项已经经过公安分局处理并已出具书面答复意见,上访人对此不服,要求市公安局复查的;三是反映的信访事项跨两个或者多个县级公安机关,需要市公安局直接受理或协调办理的;四是反映的信访事项特别重大、紧急,需要由市公安局直接受理督办的。———逐级上访。来访人反映的信访事项属于公安分局管辖而没有到分局反映(特别重大、紧急的信访事项除外)的,市公安局原则上不受理;对已经到分局上访,由于信访事项还没有办结而未给予书面答复,或信访事项虽已办结,尚未出具书面答复意见的,市公安局不予受理,但市公安局会督促有关分局在规定期限内办结和答复,市公安局将向上访人出具局长签名的交办单,让上访人到相关分局办理。———出示身份证明。上访人不能出示有效身份证明的,市公安局原则上不接访,但工作人员会提醒来访者回去取身份证件(非本市群众或路途遥远者除外)。
(金陵/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