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低保标准 必须倾听社会各方反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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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7日22:42 法制晚报 | |||||||||
本市出台《关于建立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机制意见》——— 本报讯今后,本市当年的城市低保标准如果进行调整,那就得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才成。昨天,市政府批转了市民政局《关于建立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机制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提出,城市低保标准的确定一般应考虑维持城市居民最基本的生活费支出、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社会平均工资、基本生活物价指数、社会保障相关标准、财政承受能力等因素。 《意见》中规定,每年第二季度,由市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制定调整或不予调整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方案。如遇特殊情况,也可随时制定调整低保标准的方案。不过,对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进行调整的,均应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 作者:李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