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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可旁听政府常务会议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8日02:38 新京报

  陕西规定,不宜公开事项要向公众作出说明

  新华社西安7月27日电(记者储国强)陕西省委、省政府7月26日向外公布了陕西《深入推行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要求全面公开政府行政管理事务,公众可以旁听政府常务会议及专题会议。

  这个《意见》指出,要邀请人民群众旁听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会议,以增加政府行政决策的透明度。

  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要建立和完善政府新闻发布制度,设立政府新闻发言人,规范政府公报、社会公示等形式,通过政府新闻发布会、政府公报和社会公示,及时、准确地发布政务信息。

  通过建立完善听证会、论证会、咨询会、联席会、工作通报会等形式,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除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事项外,应公开的政府行政管理事务都要全面公开。

  对于暂时不宜公开的事项,要通过一定渠道向公众作出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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