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湿地保护条例(草案)》经过三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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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8日03:03 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 |||||||||
本报讯 《湖南省湿地保护条例(草案)》经过昨日的三审,即将在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表决。 湿地包括湖泊、河流、水草、河口三角洲、沼泽等常年积水或季节性积水的地域,被称为地球的“肾”。我省是全国湿地较大的省份之一。条例规定,严格控制开垦湿地,禁止在湿地狩猎、捕捞,湿地保护区核心区禁止人口定居,原有居民要限期迁出等。
作者:唐群雄 周雅莎 (来源:长沙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