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环保 > 正文

深圳市农林渔业局紧急“通缉”一枝黄花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8日10:08 南方日报

  本报讯 (记者张玮) 记者昨日从深圳市农林渔业局获悉,该局已紧急下发《关于禁止引进、经营和栽培加拿大一枝黄花的通告》,要求各有关部门加强预防“一枝黄花”等外来有害生物的入侵,禁止引进、经营和栽培,并从即日起展开检查,违者处以违法所得3倍罚款。

  据深圳市绿委办郭科长介绍,加拿大“一枝黄花”原产地北美,具有极强的繁殖能
力和快速占领空间的能力,以种子和根状茎繁殖,种子能随风等传播,如同薇甘菊一样被誉为“植物杀手”,近期在我国浙江、上海、江苏等地已成为生态灾害。目前,农林渔业局尚未在深圳市本地花场发现此种花,但与之形似的“黄莺花”受到较大争议。

  昨日下午,记者分别来到深圳花卉世界和振华路、上步路的花店,发现“黄莺花”各店都有,其茎部为绿色,上面布满零星的黄色小花,一般被用作装饰花束,很受市民欢迎(见上图,何俊摄)。来源地主要是云南和广州,前者一般每束10株左右,卖3元—3.5元;后者每束为5株,卖2元—2.5元。对于“进货量”,店主们表示“要多少有多少”。郭科长表示,深圳市市面上的“黄莺花”都是加拿大“一枝黄花”的杂交品种,又名幸福草、麒麟草等,和“一枝黄花”还是有区别,目前有无危害仍需进一步观察。

  在紧急通知中,市农林渔业局表示,加拿大“一枝黄花”已被列入“林业危险性有害生物名单”,属于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因此要求:“禁止在深圳市范围内经营、栽培加拿大‘一枝黄花’;禁止从外省、市和国外引进加拿大‘一枝黄花’;凡是从外省、市引进种子、苗木和其它繁殖材料的,都必须经过该局植物检疫机构的检疫”,并自即日起,组织人员执法检查。

  据悉,如发现违反《通告》规定的,将按照《植物检疫条例》、《广东省植物检疫实施办法》国家有关法规,由植检机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3倍罚款,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