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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老汉诱奸13岁弱智女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8日10:08 生活报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浦南镇某村一个13岁的弱智少女突然怀孕了,在家人的追问之下,少女竟然说出了11名曾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中老年男子,其中4个已经是70岁以上的古稀老人。这些老汉引诱弱智少女的代价往往只是5角、1元钱,甚至是几个空烟盒和矿泉水瓶。而当警方传讯这些犯罪嫌疑人时,有些老汉却大呼冤枉,称这个女孩虽然弱智但却是“花痴”,明明自己年事已高不想与之发生性关系,女孩却主动要求。

  经司法精神医学鉴定,受害少女属于轻度精神发育迟滞及无性自卫能力,因此,那些自称“受强迫”的老汉同样涉嫌强奸犯罪。19日,除一人在逃外,10名老汉一审分别被法院以强奸罪判刑5年6个月至11年。

  本报记者采访了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检察官朱灿明,听他讲述了这个发生在贫穷山村的荒唐故事。

  13岁弱智女怀孕:

  11名老汉有嫌疑

  今年2月4日,福建漳州市浦南镇某村村民吴某,带着刚过13周岁的女儿晓梅(化名)向警方报案,指控本村11名中老年男子奸淫其弱智女儿,并致使少女怀孕。

  吴某介绍说,女儿晓梅是个苦命的孩子,是他从邻县收养的,不料却存在智力问题。晓梅看起来不是很呆、很傻,但是智力却比正常人低很多,根本无法读书,整日就在村里闲逛。

  前不久,家人发现晓梅身体发生异常变化,经医院B超检查发现,这个未成年的孩子竟已身怀4个月的身孕。家人又惊又怒,急忙追问,但弱智的女儿懵懵懂懂,根本不明白怀孕到底是怎么回事。在仔细询问之下晓梅告诉家人,她曾经和村里的11名中老年男子发生过两性关系,其中4人竟是村里70多岁的年高长者。

  次日,案件涉及的10人被拘捕归案,他们对诱奸少女之事供认不讳。还有一人目前仍在逃。

  据朱灿明介绍,晓梅所在的村子在一山脚下,十分偏僻,村民大多很贫穷,从事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传统耕作,平时白天村里只剩下老年人和孩子,没想到竟有这么多本应颐养天年的老人做出了令人不齿的事情。

  第一次诱奸:

  1元钱“摆平”弱智女

  村里55岁的吴×汉原本有个不错的家庭,妻子比他小5岁,26岁的长子和23岁的次子都在浙江省打工,受过初中教育的他,在村里的同龄人中也算个“知识分子”。但是,看着日渐长大的晓梅,吴×汉却动起了歪心思。

  据朱灿明介绍,晓梅虽然年龄不大,但发育很好,长得胖乎乎的,一米五六的身材,这在普遍瘦小的南方人中,已经算是亭亭玉立了。

  晓梅的智力低下,但是她很认钱,家境贫困的她平时也喜欢捡些废品换钱买零食吃。2003年12月某日10时许,吴×汉的妻子出去干活了,当他看到从门前经过的晓梅时,便引诱她进屋“做游戏”,并答应给她钱去买好吃的。在自家屋内,吴×汉诱导着懵懂无知的晓梅和他发生了性关系,事后,他拿出1元钱给了晓梅。

  让老伯伯抱抱、一起做做“游戏”就能拿到钱,这让晓梅十分惊喜,渐渐地她自己也喜欢上了这种能挣钱的“游戏”。

  农村的中老年男子闲来无事喜欢三三两两地坐在一起聊天,欺负弱智女这样的“便宜事”便渐渐传开了,有些人对此很鄙视,也有些人心里开始发痒,但没有人想到报案或者提醒孩子的家长。

  争占“便宜”:

  空烟盒也能当诱饵

  据司法机关侦查核实,该村共有11名中老年男子与晓梅发生过性关系,其中一人在逃。

  39岁的吴×才自幼没上过学,从16岁起一直在打杂工,是个光棍汉。2004年5月8日12时许,吴×才在本村的修车店后面遇见晓梅,便以金钱为诱饵,在修车店后面的树林内与晓梅发生性关系,事后吴×才拿了3元钱给晓梅。十几天后,吴×才以同样的手段,在同样的地点再次与晓梅发生性关系,这一次,他给了晓梅5元钱。

  71岁的吴×都、54岁的吴×海、51岁的吴×发都有妻室,儿女满堂,但他们都向晓梅伸出了罪恶之手,事后最多的只给了孩子5元钱。

  知道晓梅好骗之后,有些寡廉鲜耻之徒拿出了更“便宜”的东西做饵。

  70岁的吴×兴有三子一女,最小的孩子都已经40岁了。2004年9月上旬的一天中午,吴×兴拿了几个空烟盒为诱饵将晓梅骗到家里,与其发生了性关系。也许是后来觉得不太划算,2004年10月中旬,晓梅再次来到吴×兴家,进屋后便开始到处找钱,最后在床单下翻出2.5元钱,与吴×兴再次发生性关系后带着自己找到的钱离开了。

  2004年8月中旬的某日12时许,42岁的吴×福拎着一袋空矿泉水瓶将晓梅引到自家与其发生性关系,事后将那袋矿泉水瓶给了晓梅,让她拿去卖钱。

  事情败露后,多数诱奸者对自己做出的龌龊事后悔不已,供认不讳,但也有人喊冤,称自己是“被迫”的。

  73岁的吴×西承认自己与晓梅“做”过两次,但都是晓梅主动的。据他供认,2004年12月底的某日16时许,晓梅来到了他的住处,非要和他发生关系,并自己动手从吴×西身上掏走了10元钱和1个空烟盒,随后便开始扒吴×西的衣服,主动与其发生了性关系。半个月后的一天下午,晓梅再次来到吴×西的住处,从他身上掏走5角钱……

  “那孩子是个‘花痴’,本来我自己不想,也不大有能力了,可是她非得强迫我与她发生关系,这怎么能怪到我头上呢?”吴×西觉得自己很无辜。

  今年2月24日,厦门市仙岳医院出具了对晓梅的司法精神医学鉴定结果:晓梅属轻度精神发育迟滞,无性自卫能力。对于一个弱智且无性自卫能力的少女,那些心智健全的成年人无论怎样推托,都必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6条第2款之规定,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对10人提起了公诉。

  DNA检测:

  “孩子爸”获重刑

  据朱灿明介绍,对10名犯罪嫌疑人的量刑,主要依据是他们诱奸受害者的次数。

  10人当中,年龄最大的73岁的吴×河堪称罪大恶极。吴×河自幼在家务农,曾在漳州市工商银行当过10年的炊事员,大儿子已经47岁了。根据其供述及调查证实,吴×河在2004年8月中旬一直到2005年元月31日下午,也就是在晓梅已经怀孕之后,共在其家中与晓梅发生过8次性关系。吴×河觉得,自己并没有强迫晓梅,而且他给付的价格也是最“童叟无欺”的———每次都是5元。但是,晓梅并不认可他的说法。经法院审理,吴×河一审以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

  在这10人当中,究竟谁是晓梅腹中孩子的父亲呢?为了查明此事,司法机关在晓梅引产之后,分别对10人做了DNA检测,结果证实,致使晓梅怀孕的正是39岁的光棍汉吴×才,而他在公安、检察机关调查时只供认自己在2004年5月曾两次与晓梅发生关系。谎言由此被揭穿,最终吴×才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除此二人之外,吴×西被判6年、吴×都被判5年6个月、吴×兴被判6年、吴×汉被判6年、吴×海被判5年6个月、吴×发被判6年6个月、吴×荣被判5年6个月、吴×福被判5年6个月。

  可悲:村里人视受害者为“祸水”

  11个心智健全的成年人,甚至包括4个年高长者做出这样龌龊的事,村里人对此有什么看法和反思?

  据朱灿明介绍,可能是由于涉及的人员太多,村里人对这些强奸者没有过多的谴责,反而认为是晓梅一下子害了村里这么多的人,骂她是“祸水”。执法人员了解到,听说司法机关对晓梅遭诱奸之事展开调查之后,还有一些涉案人员之外的村民为此惶恐不安。据推测,在村中“偷吃”的男人可能不仅仅是这11人,但因没有证据而无法查出还有多少人涉及此案。

  在赶赴这个村子进行现场调查取证时,朱灿明发现这个村里的人家大多十分贫穷,几个犯罪嫌疑人的家中更是又脏又破。在受害者的家长发现其养女怀孕后,曾自行找到相关的嫌疑人,但双方没有达成协议,这才报的案。朱灿明说,其实诱奸弱智女的事情有些人自己透露过,有人是彼此心照不宣,如果有人能够及时报案或提醒受害人家长,也许就不会导致弱智女孩怀孕的后果,更不至于一下子让10个家庭付出惨痛代价。(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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