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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管理条例》年底有望出台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8日10:15 江南晚报

  本报讯近日,在锡举行的首届中外护理发展论坛透出消息,《护士管理条例》年底有望出台,这是我国护理从业人员管理立法进程的一件大事。国家卫生部医政司护理处负责人透露,《条例》将规定准入制度,并明确哪些是护士该做的、哪些是不需要做的,同时从法律层面上规定医护比、每千人护士数等。

  目前,我国有医生200万人,护士128万人,医护比为1:0.61,低于世界平均水平1:
2.7,由此显现护士人力配备严重不足。另外,护士队伍的整体水平在数量、业务素质、知识结构等方面明显不够。一方面,未经正规护理专业培训进入护士队伍、从事护理技术工作的问题在部分地区非常突出,护理质量得不到保障;另一方面,由于长期以来护理管理一直无法可依,由此侵害护士权益的事件屡有发生,护士准入的依法管理也缺失。

  据介绍,今后并不是任何人都能当护士了,《护士管理条例》出台后将对进入护理行业的人员资质作详细的规定,不是进修一下就可以当护士的。另外,护士究竟应该干些什么,什么事不需要护士干都将有明确的说法。此外,《条例》还从法律的层面上明确护士的各项权利,由于职业性质使得交叉感染、院内感染等情况时有发生,《条例》对护士的职业保障提到了相当重要的位置。如今,每千人护士数我国排世界倒数第三,今后五年将大力加强护士队伍建设和培养,到2006年全国的三级综合医院的编制护士必须达到护士的配备标准;到2010年所有医院的编制护士达到护士的配备标准,同时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从事护理工作的护士要达到每万人3至4名。

  (陆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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