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预报高速公路灾害天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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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8日10:17 上海青年报 | |||||||||
据央视报道昨天,交通部和中国气象局联合签署了一份备忘录,往后,对高速公路和国道的灾害性天气,气象部门将提前做出预报预警。 按照双方签署的《共同开展公路交通气象预报备忘录》的要求,气象部门将利用现有的交通气象监测仪器和设备,对雨、雪、雾等影响公路交通畅通的主要天气提前做出预报预警。前期将以京沈和京津塘高速公路为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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