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班延误最高赔4.5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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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8日11:25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合肥晚报本报北京今日上午电记者从民航总局获悉,国际民航组织1999年《蒙特利尔公约》将于本月31日起在我国生效,国际航空旅客伤亡赔偿限额在航空公司免责的情况下提升至约13.5万美元(折合人民币109万元)。不过,该公约暂不适用于香港。 即将生效的《蒙特利尔公约》规定,对于航班延误造成损失的,每名旅客赔偿限额为4150特别提款权(约合人民币4.5万元)。行李赔偿方面,则不再按照重量计算损失,每名
不过该标准目前还不适用于国内航线。目前国内航空旅客的伤亡赔偿限额仅为7万元人民币。民航总局法规处负责人说,公约只是适用于国际航空运输,国内航空旅客无法适用上述权限。据了解,国内民航法规对旅客伤亡赔偿限额已经十多年未作调整。 (来源:合肥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