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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告知服务8月实施 人车信息变更到车管登记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8日11:29 龙虎网

  【龙虎网讯 】下月起我省将对交通安全违法记分等六种情况实行执法告知服务。

  根据省公安厅要求,交管部门应当尽到告知义务的有交通安全违法记分,电子监控设备记录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驾驶证审验、换发,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检验和报废等情况。可以当场告知,也可以书面送达告知单。但一段时间以来,由于很多驾驶员及车辆信息可能发生了很大变化,且没有及时变更登记,将给书面送达告知单带来很大的困扰。

  为此,交管部门提醒有关人员和单位及时变更登记的有关信息,包括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登记内容变更;机动车所有人姓名、住所地址、通信联系方式变更;机动车驾驶证记载的驾驶人信息发生变化等。

  新闻附件

  如何办理变更手续

  机动车信息变更社会车辆:持《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行驶证》原件、《法人代码证书》复印件,填写《机动车变更备案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到车管所一楼大厅窗口办理变更手续。

  个体车辆:持《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行驶证》原件、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填写《机动车变更备案申请表》并由车主签名,到车管所一楼大厅窗口办理变更手续。驾驶人信息变更更改驾驶证上登记的住所地址:持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临时身份证明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机动车驾驶证、2张标准照片,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由本人签字,更换新的《机动车驾驶证》,同时申报修改申请人的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和邮编。

  更改联系地址:就近到大队车管组、车管所领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由本人签字,传真到车管所(025-84429325)或直接(委托他人)送到车管所等方式,由车管所驾驶证登记窗口直接更改联系地址,不须更换机动车驾驶证。为保证更改的准确性、真实性,填写的身份证明号码、驾驶证档案编号、准驾车型,以及须更改的地址、电话、邮编,需齐全准确。

  作者:五木 宁交轩 周宁人 赵琰

  (来源: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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