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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平南公安局教导员策划指挥贩毒被判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8日13:20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7月28日电 据中国法院网报道,近日,广西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警务人员参与的贩毒案作出一审判决,主犯黄锦雄、唐达章、何世容被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十万元。被告人李杰被依法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五万元。

  被告人黄锦雄原是贵港市平南县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教导员。

  2004年10月份,黄锦雄、唐达章共谋贩卖毒品海洛因,并由唐达章找何世容到龙州县购买毒品运回平南。同月17日,何世容在龙州县邮政储蓄所新开一账户后把账号告诉唐达章,唐达章又把账号转告黄锦雄,黄锦雄亲自或叫李杰到平南县邮政局往何世容所报账户汇入人民币共187600元。2004年11月11日,何世容在龙州县城购得毒品海洛因346.5克,于同日约21时坐车将毒品海洛因运输到平南县城交给唐达章,唐达章把何世容运回的毒品送到平南县城二环路黄锦雄家里交给黄锦雄。黄锦雄接到海洛因后于同晚23时许打电话给李杰,叫李杰帮忙运送到广东。李杰同意并来到黄锦雄家里接毒品,当黄锦雄让李杰离去时,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警方从李杰携带的塑料袋内缴获毒品海洛因346.5克。同日晚,公安民警在贵港市港北区庆丰镇路段抓获唐达章、何世容。

  贵港市中院认为,被告人黄锦雄、唐达章明知是毒品而贩卖,他们的行为均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何世容明知是毒品而贩卖并运输到平南,其行为已构成了贩卖、运输毒品罪;被告人李杰明知是毒品而运输,其行为构成了运输毒品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

  黄锦雄、唐达章、何世容在共同贩卖毒品犯罪中,黄锦雄、唐达章先起意并共同密谋贩卖毒品,何世容亲自购买毒品并运输到平南,三人的行为均起主要作用,是主犯,依法应当按照他们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三人犯罪主观恶性深,犯罪后无任何法定从轻、减轻情节,依法应予以严惩。

  据此法院依法判决如上判决。

  目前,本案被告人已向广西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作者:覃锦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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