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区出台本市首部预防和处置家庭暴力规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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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8日14:30 法制晚报 | |||||||||
明确警方出警时的行为—— 110将介入家庭暴力取证 -突破:公安机关在接警后应迅速出警及时制止做好第一现场笔录和调查
-现场:成立“家庭暴力”伤情鉴定中心接受委托为受害人出具司法鉴定书 -体制:该区对投诉实行“首问负责制”疏导调解劝阻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 本报讯(记者王茗辉)房山区出台了本市首部预防和处置家庭暴力规定,首次明确了家庭暴力110报警中心的职责 ,并成立家暴伤情鉴定中心帮助“取证”。这是记者今天上午从房山区召开的反家暴动员大会上了解到的。 揭牌 24家“反家暴”投诉站成立 上午记者在房山区看到,有关领导为24个“反家暴”投诉站揭牌。 此外,该区还现场成立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规定,家庭暴力的受害人有权亲自或者委托他人向 居(村)委会以及其所在单位请求保护,并向所在乡镇派出所“反家暴”投诉站报案。 取证 110和伤情鉴定中心将取证 取证问题一直是界定家庭暴力的瓶颈之一,曾出现110出警后,对“家庭纠纷”不予处理或推诿的情况发生。 新出台的这部反家暴规定明确指出,公安机关在接到家庭暴力报警后,应当迅速出警,及时制止,并做好第一现场笔 录和调查取证。今天同时成立“家庭暴力”伤情鉴定中心,接受委托将对受害人进行鉴定,并出具司法鉴定书。 治理 多部门治理介入法律手段 据该区妇联有关负责人介绍,出台这个反家暴的规定后,使以前由妇联一个部门“孤军奋战”变成了综治办、派出所 、司法所、妇联、居(村)委会、社区组织等多个部门综合治理,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是“介入了法律手段”。 制度 投诉将实行“首问负责制” 今后,该区对家庭暴力行为的投诉接待,将实行“首问负责制”。 首个接待家庭暴力受害人请求和投诉的单位和部门,应当做好疏导和调解工作,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应当及时予 以劝阻,对事态严重,劝阻无效的,应当及时报警。对受害人提出救助请求的要及时予以救助。 目标 将创建“零家庭暴力社区” 该规定指出,对于家庭暴力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予以阻止、制止和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者举报。 房山区将开展“零家庭暴力社区(村)”的创建活动。力争在发生家庭暴力时及时制止家庭暴力的持续和升级,实现 介入率百分之百。 妇联 “房山经验”应在全市推广 北京市妇联主席姜贵平告诉记者,目前全国和北京都还没有专门的家庭暴力法规文件,只在妇女权益保障法中有关于 家庭暴力的相关规定。 姜主席指出,房山区出台反家暴法规,并成立了“家暴伤情鉴定中心”和“首问责任制”等新的突破,应该在全市范 围内倡议推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