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安全条例(草案)8月举行立法听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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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8日15:01 法制晚报 | |||||||||
市人大今起招募陈述人和旁听人士 禁改限人大请市民来评议 这是继去年“新交规”后市人大常委会第二部“走”立法听证程序的地方性规章
本报讯(记者李洁)8月中下旬,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将对刚刚“过完堂”的烟花爆竹“禁改限”举行立法听证。从今 天起,市人大将面向全社会“招募”听证陈述人和旁听人士。 烟花爆竹“禁改限”是继去年北京“新交规”后,市人大常委会第二部“走”立法听证程序的地方性规章。 无论是北京居民、外地来京人员还是社会团体、基层自治组织推荐的代表,只要您对条例草案所规定的限放区面积或 是限放时间有话要说,都可以报名。 报名结束后,市人大法制委员会根据报名人对听证事项所持观点及理由、代表性、与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等情况,按 照各方意见人数基本相当的原则,确定若干听证陈述人。 与此同时,听证会还设置了旁听席。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将从听证陈述人以外的报名人中,邀请部分人士亲临现场参加 旁听。 报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05年8月1日17时止(信件以寄出的邮戳日为准)。 新闻链接 一、听证事项: 1.《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草案)》中关于“本市五环路以内的地区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地区,五环路以 外的地区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是否合理、可行。 2.《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草案)》中关于“在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地区,每年农历除夕至正月十六,允许 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是否合理、可行。 二、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登录首都之窗网站(www.beijing.gov.cn),按要求填写、发送报名表。 2.邮寄报名。信函须写明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职务、身份证号、通讯方式、对要发表意见的听证事项所 持观点及理由(陈述理由不少于200字)。 报名信件寄至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公室(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南大街6号,邮政编码:10002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