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怪病未引起大面积恐慌得益于应急管理机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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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8日15:52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7月28日电(记者赵磊 孟娜)从本月下旬以来,有关四川“怪病”致死多人的消息成为中国各地媒体关注的焦点,来自官方渠道的消息不断见诸报端和电视,尽管死亡数字上升,但民众仍基本保持着正常生活,这一切都与2003年非典暴发初期有关方面遮遮掩掩后导致的可怕局面形成鲜明对比。 此次因病猪引发的猪链球菌引起的“人—猪链球菌感染”疾病是中国去年年底建立
2003年爆发的非典疫情暴露了中国疾病预防体系存在的重大缺陷,2004年1月,中国正式启动以传染病个案报告为基础的疫情网络直报系统,实现了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的动态统计和分析,同时组建了10支国家级救灾防病医疗队,及时指导支持地方处置突发事件。 此间分析家指出,此次四川“怪病”没有引起大面积恐慌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来自官方渠道的消息始终保持畅通,有关政府部门迅速查明了病因并采取了有效控制措施,有关死亡数字和病因分析的及时发布,防止谣言四起和以讹传讹,在很大程度上消除了民众不必要的恐慌。 危机管理专家、清华大学教授薛澜对新华社记者说:“非典之后一系列公共危机的成功处置表明中国政府的危机管理取得了重大进步,中国的应急管理体制建设进入了新阶段。” 截至去年底,突发公共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已基本完成,全国应急预案框架体系初步建立。 危机并非只来自于公共卫生领域。据统计,近十年来,中国平均每年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事件造成的非正常死亡超过20万人,伤残超过200万人;仅2004年,中国发生各类突发事件561万起,造成21万人死亡,175万人受伤。而发生在伦敦和埃及的恐怖袭击事件对即将举办2008年奥运会的中国也带来很大的紧迫感。 来自各方面的迹象表明,中国政府已经将危机管理列为政府的重要职能之一,期望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带来的巨大损失。 全国应急管理工作会议7月22至23日在北京召开,除了政府部门负责人,会议还专门邀请部分高危行业重点企业负责人和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温家宝总理强调,“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是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利益的重要保障,是履行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 此前,国务院秘书长华建敏曾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根据国务院去年年底完成的国家总体应急预案,中国将根据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突发公共事件进行预警,依次用红、橙、黄、蓝4种颜色表示;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各省市政府和有关部门最迟不得超过4小时向国务院如实报告;明确规定了宣布“进入紧急状态”的条件和权限。 目前,中国各地特别是大中城市已经或正在建立操作性强的应急管理体制。去年12月,北京市政府公布了《北京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今年4月,北京市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及办事机构,调整组建了13个专项应急指挥部;在上海,公安、消防、水、电、煤、气等17家单位成为应急联动中心的联动单位,这些联动单位任务明确,信息沟通渠道畅通。 中国的应急管理体制在以惊人速度扩展的同时,一些长期积攒的问题也浮出水面。国家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院长刘铁民认为,“法律基础不足、应急能力分散、应急技术基础薄弱、国民应急自救能力低”的状况难以在短时间内获得根本改善。 “目前已成立的应急管理部门之间、层级之间、政府和社会之间制度化的沟通协作、资源共享做的还不够。”中国行政管理学会公共管理研究中心主任沈荣华研究员说。此间专家普遍认为,为了解决目前涉及应对突发事件的法律多元和分散的状况,制定一部全面规范危机管理的紧急状态法非常有必要。“国家与地方、政府与个人在突发事件中的义务和职责界定以及利益分担等都有待相关立法确定。”刘铁民说。 据了解,去年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期间,有454名人大代表就制定《紧急状态法》等提出14件议案,之后又有80多名人大代表就加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提出17件建议;来自国务院法制办的消息说,紧急状态法已经被列入全国人大2005年立法计划,法律草案已经基本制定完毕,有望今年内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相关专题:四川出现猪链球菌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