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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将实现气象预警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8日15:54 新民晚报

  京沈、京津塘高速公路先行试点

  京华时报昨天下午,交通部和中国气象局签署了共同开展公路交通气象预报备忘录,双方将逐步建立公路交通气象信息预测、发布机制,对高速公路和国道提前预报灾害性天气,避免公路交通延误,减少恶劣天气诱发交通事故。

  双方将以京沈、京津塘高速公路为试点,交通部门利用高速公路上现有的气象和路面状况监测系统,将监测信息提供给气象部门。气象部门负责研究建立公路气象预报预警服务系统,对灾害性天气和高影响天气提前作出预报预警,及时将有关信息提供给相关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和交通部。

  此外,双方将研究开展全国高速公路和国道的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服务工作,完善预报预警信息发布方式和反应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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