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大荔如此卖“鞭炮” 投递录取通知书竟收礼仪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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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8日15:54 新民晚报 | |||||||||
华商报邮政业务都是由寄件方付费,而在高考录取通知书寄件方已经付费的前提下,陕西省大荔县邮政局又向收取信件的学生收取了10元钱的放鞭炮“邮政礼仪”费用。大荔县邮政局此举引起许多考生及家长的不满。 据了解,7月23日,家住大荔县城的小吴高兴地收到了中南大学的录取通知书,但投递员却向她收了10元钱的费用。投递员同时还拿了一张邮政储蓄卡,说已经“替”她开了邮政
一考生家长气愤地说,按址投递是邮政局的职责,是否接受“邮政礼仪”应由客户决定,岂能强迫?擅自给考生开户并吸收存款,更违背了存款自愿的原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