犬主告诊所违规操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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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8日16:23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与李女士一家人共同生活了6年的小狗“丑丑”,因做了一次剪毛美容就死在了动物诊所。为此,李女士将北京市新世纪动物诊所告到了法院,请求判令其赔偿因小狗死亡而产生的包括精神损失在内的各项费用2.7万余元。今天上午,此案在海淀法院公开审理。 今年5月14日下午,在新世纪动物诊所,原本对剪毛十分排斥的丑丑,在被施行麻醉后但仍处于亢奋状态的情况下,医师强行操作,丑丑一直挣扎反抗,不久后死亡。李女士在庭
庭前,记者从李女士的代理律师胡新颜处了解到,狗的尸检做了一个多月最终还是没有做下来,他们得到的答复是:只能在狗死后24小时内进行。尽管没能做成尸检,但是胡律师对记者表示:“作为动物诊所,他们应该比我们更清楚狗的尸体如何处理才能保全证据,但是他们为什么却扣着尸体迟迟不肯给!”但是今天胡律师以此作为证据提出时却被法官驳回。 诊所一方在庭上也作出了他们的解释:李女士在打麻药前曾亲自为狗称过体重,他们没有违规操作,为狗做麻醉是有风险的,对此他们已告知狗的主人,对方也签了字。当狗在心跳呼吸出现问题的时候医生立即为狗进行了口内插管、口对口呼吸、心脏按压等施救措施。狗死后李女士的丈夫还亲自写下:“请将尸体按常规方法处理”的字样,当时李女士在没通知任何人的情况下于三天后将尸体“盗走”。之后,诊所一方还曾提出了3000元的赔偿。至记者发稿时止,庭审仍在继续。张蕾 网络编辑:赵志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