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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改限”今起接受听证报名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8日16:23 北京晚报

  8月中下旬本市为限放举行立法听证

  本报讯(记者孟环)记者昨天从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获悉,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将于8月中下旬,就《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草案)》中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举行立法听证会,听取市民和社会各界的意见。从今天起,开始向社会公开征集听证陈述人,接受市民报名。

  限放花炮北京第二次听证

  本月19日,《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草案)》在北京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上进行了一审。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普遍赞成对燃放烟花爆竹适度放开。为了进一步做好法规修改工作,使法规的内容更符合实际,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决定将于8月中下旬,就《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草案)》听取市民和社会各界的意见。这是继《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草案)》立法听证会后,本市第二次举办立法听证会。

  听证焦点为限放时间地点

  记者了解到,此次听证事项主要包括《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草案)》第十条第一款关于“本市五环路以内的地区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地区,五环路以外的地区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是否合理、可行;《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草案)》第十条第二款中关于“在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地区,每年农历除夕至正月十六,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是否合理、可行。

  网络信函两种方式报名

  本市居民、外地来京人员和社会团体、基层自治组织推荐的代表均可以报名参加听证会,就听证事项中的一项或者两项发表意见。报名方式有两种:一是网上报名,登录首都之窗网站(www.beijing.gov.cn),按要求填写、发送报名表;邮寄报名。二是信函报名,须写明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职务、身份证号、通讯方式、对要发表意见的听证事项所持观点及理由(陈述理由不少于200字);也可以从首都之窗下载报名表逐栏填写。社会团体和基层自治组织推荐代表参加听证会的,应从首都之窗下载组织推荐表逐栏填写,并加盖公章。报名信件寄至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公室(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南大街6号,邮政编码:100022)。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8月1日17时止(邮寄报名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准)。

  报名结束后,市人大法制委员会根据报名人对听证事项所持观点及理由、代表性、与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等情况,按照各方意见人数基本相当的原则,确定若干听证陈述人,并在听证会举行3日前,将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和会议地点通知听证陈述人。听证陈述人名单届时在市人大常委会网站、首都之窗和千龙网上公布。

  记者还了解到,本次听证会还将设旁听席,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将从听证陈述人以外的报名人中,邀请部分人士参加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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