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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查流通渠道严格管理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8日16:27 深圳晚报

  联邦止咳露生产厂家与市药监部门共同探讨药品监管良方

  清查流通渠道严格管理制度

  上周日,媒体一篇无证诊所、小杂货店的无良经营者将可能导致药物上瘾的“联邦止咳露”卖给附近学校学生的报道引起了人们的高度关注;本周一,一年喝掉上千瓶止咳露,
喝止咳露上“瘾”已达一年之久的邹先生希望通过本报帮他戒了这“药瘾”的报道让人同情。昨日,联邦止咳露生产厂家和市药监部门坐到了一起,共同探讨彻底解决这个老问题的良方。

  药监部门:现场查处产品疑为假货

  媒体报道出来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大队的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查处。执法人员告诉记者,媒体曝光的几家“私人药店”地处偏僻,很难发现,经查实,大都是无证诊所或小杂货店,而非无证药店,属于城管部门监管范围。但执法人员对其销售的药品进行了“先行登记保存”,随后,将把案件转到相关监管部门处理。

  据介绍,媒体曝光的金稻田保健行是一家无证诊所,执法人员赶到的时候,不断有患者进出看病打针。执法人员当场将所有药品“先行登记保存”。当日,执法人员还对附近的一家“安康保健行”进行了查处。此保健行既卖早餐、又卖药打针,属于一家黑诊所,执法人员在此查获8瓶联邦止咳露。该保健行老板表示,他这里的联邦止咳露都是一个自称是某药店业务员的李姓男子送的,几天送货一次,没货可打电话预定。他每瓶卖给学生14元,价格非常低。执法人员怀疑该店销售的是“假药”,已经送有关部门检验。

  问题解决:给流通渠道动次大手术

  联邦止咳露流通渠道出现的问题被再度摆上桌面,虽然是老调重弹,但仍引起了药监部门的高度重视。昨日,联邦止咳露生产厂家多位负责人来到市食品药品监督局稽查大队,和监管部门共同探讨监管良方。

  市药监部门专家告诉记者,联邦止咳露已被划为处方药,它因为含有特色药品的成分磷酸可待因和盐酸麻黄碱,大量服用能使中枢神经兴奋,服用者会有依赖性并出现心跳过速的反应而受到严格监管。大多数药店对药监部门的严格规定都是执行的,但是部分地处偏僻的无证诊所、小杂货店逃避有关部门监管,悄悄将止咳露卖给患者甚至学生。这次药监部门要在全市范围内给联邦止咳露的流通环节动一次大手术,将监管的重点从管理市场中端药店转移到对流通渠道进行严格监管上来,并制定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堵住流通环节中的漏洞,必要的时候,还将借鉴特殊药品的严格管理机制。

  厂方承诺:杜绝药品流进无证诊所

  联邦止咳露生产厂家某负责人表示,任何事物都具有两面性,一些药品在治疗疾病的同时含有副作用,如果市民不按医嘱或说明书服用,肯定会引起一些不良反应。该药品在临床剂量范围内是十分安全的,但绝不能当饮料来喝,过量服用会伤及内脏。为了防止病患者滥用,制药厂故意将其口味做得很差,让病患难以像喝可乐喝下大量的止咳药水。但有的群众明知它不是饮料,却还是把它当作饮料服用,是对自己不负责任。

  据了解,联邦止咳露的流通渠道大致如下:从制药厂出来后经经销商分销全国。该厂家负责人表示,药品的配送过程非常严格,一般不会出现质量或流向无证诊所小店等问题。但仍然会从制药厂一级开始检查流通渠道,净化经销商,给消费者一个满意的答复。另外,该制药厂还郑重向药监部门承诺,严格执行药监部门的相关规定,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和追溯制度,绝不让联邦止咳露流入无证诊所和小店。

  温馨提醒

  联邦止咳露

  服用需遵医嘱

  市药监部门提醒消费者,联邦止咳露作为处方药的一种,存在一定的危险性,在购买时需出示医生的处方并在医生指导下服用。药监部门已在一些小杂货店、无证诊所发现和查处了一批假冒伪劣产品,希望市民不要贪图便宜,贻误病情,一定要到正规医疗机构或药店购买。同时,药监部门警告相关销售单位、人员,不得向未成年的中小学生销售联邦止咳露,不得在患者没有出具医生处方的情况下销售联邦止咳露,更不得出售假冒伪劣产品。欢迎市民向药监部门举报,接到一起,查处一起,对非法销售者严惩不贷。举报电话:83190161

  作者:本报记者陈靓通讯员黄俊杰 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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