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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干涉老人再婚可能犯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9日00:56 信息时报

  《广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8月1日起实施 老人优待取消户籍规定由各地具体制订

  时报讯 (记者 祝勇 通讯员 杜国毅) 《广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将于8月1日正式实施,昨日,省政府、省人大、省司法厅、省老龄委等多部门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条例相关情况作出通报。条例中明确提出,干涉老年人婚姻自由的将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60亿福彩收益用于敬老

  该条例中,明确了国家发行福利彩票的地方收益,要提取一定比例用于老年福利事业。据广东省老龄办主任、省民政厅厅长杨华雄介绍,这项工作目前已在开展。广东省自发行国家福利彩票以来,地方收益的相当一部分都用于老年福利事业,并逐年递增。近几年,此项投入已超过60个亿,主要用于敬老院和福利院建设,保障低保、五保老人生活、救助贫困老人、建设星光老年之家等各种敬老服务项目。今后还将逐步增加投入。

  老人优待取消户籍规定

  据介绍,关于老人优待的有关政策,条例中取消户籍规定,而由各地具体制订范围和标准,这体现了条例的灵活性和人性化。一方面外地老人可以在广东享受到优惠政策;另一方面,考虑到各地的经济发展不平衡因素,由各地政府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优待项目和优待范围。

  有关人士表示,条件好的城市,还可以采取各种措施由政府牵头,引导企业参与老人优待。比如在公交车营运投标时,企业承诺对老人优待乘车,也可以作为一个竞标的有利条件。当然,这要根据各地实际情况由各地具体制订。

  不允许干涉老人婚姻自由

  记者注意到,条例中还明确提出,干涉老年人婚姻自由的,将由其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给予批评教育并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人士称,老年人再婚受到阻挠,是近年来在国内不少地方都日益常见的现象,这主要是因为老年人再婚牵涉到财产分割、亲子关系等各种因素,而过去的老人相关权益条例中并没有此类内容。只能参照《婚姻法》等进行处理。如今可令此类事件更加有法可依。

  杨华雄厅长表示,条例中的这些条款,体现了我省对老人权益的保护,已由过去只涉及基本人身保障,提升为对老人家庭关系、精神生活等的全面保障,在维护老年人权益上能发挥更切实、更人性化的作用。

  据悉,条例还明确规定,各级老龄工作委员会对侵犯老人合法权益的,应当及时督促有关部门查处,有关部门应当将查处结果告知老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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