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下月出台演出市场管理细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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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9日02:35 东方早报 | |||||||||
7月27日,国务院法制办和文化部公布了即将于今年9月1日实施的新修订的《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该条例就演员假唱、公款消费、强制索票等公众关心的问题进行了限制性规定。昨天,记者从上海市文广局获悉,上海市将于8月出台详细的上海市贯彻条例意见。 新修订的《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一次以法规的形式明文制止演员假唱,并要求如果发现假唱没有制止,追究主办单位责任。条例的另一项重要限制是禁止各级政府部门不
记者昨天从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了解到,该管理条例公布后,文广局市场处和法规处已经会同其他相关单位进行了学习。今年8月文化部将进一步发布管理条例的实施细则,已将细则征求意见稿下发给各省市。上海也正在研究制定贯彻管理条例的具体意见。 对于新出台的管理条例,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文广局艺术总监马博敏昨天表示,目前演出市场很不规范,有的演出门庭冷落,演出公司为了邀请一些领导出席,主动且热衷于给政府部门送票,这种事情也很平常;而另一种情况则是市场火爆,票在市场上卖得很好,演出公司虽然不愿给政府部门送票,却被索票。现在规定政府部门不得索票,是支持了演出市场的市场运作机制。 而对于禁止演员假唱,马博敏认为从法律上禁止演员假唱这一做法将在很大程度上净化目前的演出市场。 作者:早报记者 郑佳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