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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步实现零税赋———四川省农村税费改革三年纪实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9日03:52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今年初,省委、省政府宣布:全面停征农牧业税。6300万农民从此卸下肩上的负担,告别延续千年的“皇粮国税”。

  从2003年在全国率先取消农业特产税,到降低农业税税率,再到全部免征农牧业税,我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三年三大步,实现零税赋。

  农村税费改革的核心是三个确保:确保农民负担明显减轻不反弹,确保乡镇机构和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确保农村义务教育有必要经费。这是衡量农村税费改革成功与否的重要标志。

  三年实现零税赋

  治乱减负是农村税费改革的首要目标。改革前我省农民年人均负担税费124元,占当年可支配收入的6.25%;亩均负担67.59元。

  改革矛头直指传统税制。2003年,我省在全国率先取消农业特产税;次年,全省农业税税率降低3个百分点,同时免征57个县的农牧业税及其附加。

  今年,省委、省政府决定全面停征农牧业税,提前实现中央提出的最终取消农业税的目标。

  不全面清理税收之外的各种费用、罚款和摊派,改革难免“按下葫芦起了瓢”。2002年,我省取消长期存在的“三提五统”和农村教育集资等专门面向农民的收费,清理整顿各种摊派及达标升级活动。次年取消公益事业金,把“两工”减少三分之一。2004年“两工”在上年基础上再减少三分之一。今年农村“两工”全部取消。

  “减”的效果立竿见影:2002年全省农民人均负担减少为75元,2003年减少为65元,2004年减少为30元左右,仅为改革前的24.2%。今年,全省农民实现零税赋。

  “输血”与“造血”并举

  农村税费改革在减轻农民负担的同时,使乡村两级收入明显减少,基层政权和基层组织运转困难。难题如何破解?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势在必行。

  三年来,中央财政加大转移支付力度,省、市、县各级财政积极调整支出结构,集中财力增加对下的转移支付补助。

  到2004年底,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总规模达到60.96亿元。今年除中央补助我省8.35亿元外,省、市财政应负担的5.94亿元转移支付资金已基本落实,为保证乡村两级的正常运转提供了财力保障。

  要巩固改革成效,仅靠“输血”不够,还应促进基层在现有财力水平上有“造血”功能。

  配合农村税费改革,我省在完善县乡财政体制、机制和管理方面不断创新。先后出台《关于完善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的通知》、《关于缓解县级财政困难的意见》等政策性文件,不断完善省以下分税制财政体制,优化财政资源的纵向配置,理顺财政分配关系。

  机制创新方面,通过构建“县努力、市尽责、省帮助”的激励约束机制,引导各级政府把理财重点转移到发展经济、深化改革、增收节支、加强管理上。

  我省还通过深化财政管理制度改革,特别在经济欠发达、财政收入规模小的乡(镇)推行“乡财县管”、“省直管县”的新型管理方式,有效规范了基层财政收支行为,提升了管理效能。

  让农村孩子都能上学

  农村税费改革前,教育费附加和教育集资是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主要来源。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必须推进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的经费保障机制。

  按照“进一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加快建立农村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基本目标,我省农村义务教育的保障程度逐步提高。

  2004年,全省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用于农村义务教育的比例达到48.7%。今年全省农村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初中达63元、小学达53元,已超过2003年制定的40元和20元的标准。从2002年起,全省农村中小学教职工的工资上收到县管理,财政直接支付到个人账户,教师工资得到保障。三年来,全省安排资金40多亿元,改造中小学危房752万平方米,400万农村中小学生受益。

  从明年开始,农村税费改革将全面进入以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体制为主要内容的综合配套改革阶段。无论广度还是深度,改革均已远远超出“治乱减负”的基本目标和要求,日渐深入农村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诸多领域。

  陈书平邹英本报记者方晓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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