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26万农民工参加量身定制的养老工伤保险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9日08:33 大众网 | |||||||||
本报青岛7月28日讯 今天,在青岛城阳打工的农民李永乐办理了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将来一到退休年龄,他就可以和城里人一样领取养老金;如不幸发生工伤事故,也可以得到经济补偿。 记者从青岛市财政部门获悉,截止到目前,青岛市已有26万进城务工者办理了这两项社会保险,占青岛市现有农民工的33%。
据统计,青岛现有农民工80多万。他们大多从事一些既脏又累的活,不但技术含量低,而且危险性大、收入少。虽在城市长期居住,却是城市的“边缘人”。青岛市有关部门调查后提出,进城务工农民的劳动安全问题、医疗和养老等问题,亟待解决。 记者了解到,今年以来,青岛市责成财政、社会保障等各有关部门,专门为进城务工农民量身定制了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并从2005年4月1日起开始推行。 降低用人单位给农民工办理保险的门槛。青岛市规定,用人单位为农民工缴纳保险的缴费率,只为缴费基数的20%(缴费基数为社会平均工资的60%,而城市职工的缴费基数为个人实际收入);农民工个人参保资金数额由农民工自由选择,可在社会平均工资的0.6至3倍之间。 针对农民工屡屡出现的工伤问题,出台了《青岛市农民工工伤保险暂行规定》,明确参加保险的农民工发生工伤事故后,可通过社会保险机制分担救治及经济补偿费用。这从根本上保障了参保农民工的工伤救治权和经济补偿权,也减轻了用人单位的经济负担。 针对农民工养老问题,出台了《青岛市农民工基本养老保险暂行规定》。明确使用农民工的单位必须为农民工缴纳养老保险;参保农民工,参保时间满15年、达到退休年龄或退休条件的,可办理退休手续,农民工和城镇职工一样享受养老待遇;进城农民工退休后回原籍或离开本市的,可一次性将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资金全部支取带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