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每月提高6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9日08:38 天津日报

  本报讯(记者张璐实习生王晨)记者昨天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最低工资保障规定的通知》规定,结合本市国民经济发展状况,经市政府同意,对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

  市内六区、北辰区、津南区、东丽区、西青区、塘沽区、汉沽区、大港区、开发区、保税区、新技术产业园区最低工资标准,由每月530元、每小时3.17元调整为每月590元、
每小时3.52元。宝坻区、武清区、静海县、蓟县、宁河县最低工资标准由每月510元、每小时3.05元调整为每月570元、每小时3.40元。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每人每小时5元调整为每人每小时5.6元。本通知自2005年7月1日起施行。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