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每月提高6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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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9日08:38 天津日报 | |||||||||
本报讯(记者张璐实习生王晨)记者昨天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最低工资保障规定的通知》规定,结合本市国民经济发展状况,经市政府同意,对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 市内六区、北辰区、津南区、东丽区、西青区、塘沽区、汉沽区、大港区、开发区、保税区、新技术产业园区最低工资标准,由每月530元、每小时3.17元调整为每月5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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