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残疾军人证》即可免费乘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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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30日02:13 新京报 | |||||||||
民政局透露近期有望简化退伍伤残军人免费乘车手续 本报讯(记者赖颢宁)北京市即将出台退伍伤残军人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新政策。与旧政策的不同之处是,退伍残疾军人再无需办理《免费乘车证》,只凭《残疾军人证》即可免费乘车。
按北京市1990年制定的相关规定,退伍伤残军人须先在本人户口所在地街道办或乡镇政府申请核定,再由民政部门审批办理,最后由地铁总公司运营处签发《免费乘车证》,凭此证才能免费乘车。 今年年初北京两会上,人大代表吴伟庆提交了一份有关退伍伤残军人优抚工作的建议。这份建议由市民政局主办、市财政局和市交通委会办理,目前已有答复。办理报告称,市交通委、市财政局正在协调有关运营单位,争取在“八一”之前出台相关政策规定。 昨日,市民政局优抚处有关负责人证实,优抚新政策有望于近日公布实施,退伍伤残军人免费乘车将免去繁琐手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