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十七楼上演“敲诈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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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30日05:05 现代快报 | |||||||||
据《成都晚报》报道昨日上午,因为工作上与领班发生小矛盾,一名30多岁的男子站在了成都人民北路某宾馆17楼的平台上。宾馆负责人、警察以及记者几经周折将此人劝下了楼,哪知道“跳楼”竟成了他不断要价的砝码。男子坐在17楼 昨日上午10时50分左右,一名男子突然冲上了人民北路某宾馆的17楼天台上。他坐在楼檐上,威胁要跳下去。记者赶到事发现场时,119消防官兵也赶了过来。
该男子坐在顶楼左边一个狭窄过道的楼檐上,双脚朝外。此时,民警与宾馆员工正在进行劝说。员工认为跳楼行为过激 据宾馆一名负责人告诉记者,该男子叫王林(化名),是宾馆的绿化工。前几天,王林的领班李庆(化名)叫他给一块120平方米的草地补种,“本来两三斤草种就可以了,他竟然领了十七八斤。”李庆将王林叫来问,但两人说着就起了气,李庆推了王林一下,并用塑料矿泉水瓶子敲了一下王林的头,王林气愤地离开了。 第二天,当上级领导来解决问题的时候,王林提出要10000元的赔偿,李庆当场予以拒绝。昨日上午,王林带着妻子和12岁的孩子来到饭店,要求饭店总经理解决此事。哪知道说着说着,王林就冲上了17楼。老婆来到屋顶劝他无动于衷 警方与消防官兵用尽各种方法仍不能使王林下来。“我要见记者!”11时30分左右,王林突然提出要求。可是对记者的劝说,王林一言不发。 20分钟后,王林又提出要见总经理,总经理到场后一再劝说他下来:“过去的是是非非不说了,你说你要怎样才下来?”“下来可以,有条件!” 王林给总经理开了五个条件,“第一,李庆和宾馆担保王林全家在成都期间的生命财产安全,从现在开始一切伤亡由李庆和宾馆承担;第二,结算工资、社保,以及分流费、年终奖等;第三,李庆和宾馆赔偿精神损失费15000元;第四,李庆当着全体宾馆员工的面向王林道歉,并保证不对王林进行威胁;第五,为王林回老家支付往返路费800元。” 总经理考虑到王林的安全,同意了他的要求。王林将5点要求写在纸上,落款为“受伤者王林”,总经理在条件后面签了字。拿到签字后,王林离开了危险地带。要求不合理警方建议不履行 “我本来是本着挽救生命安全的目的,完全没有考虑到是非,所以他提的要求我都答应了。”总经理表示,王林的要求她答应了就会履行。 民警建议,不能给15000的精神损失费,“他的要求极其不合理,如果这次开了先河,下次又有员工这样闹怎么办?”跳楼者坐地起价 14时50分,“我要今年全年的奖金!”王林竟然又提出新要求。民警试图叫王林降低要求以利于解决问题,王林同意除了工资奖金只要3000元。哪知在最后签字前,王林又涨了价:“我要6000元,不然不签字。” 律师说,正在签字时,王林又变了卦:“我以前送了李庆两条烟,请他把钱还我。”律师于是自己掏出360元给了王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