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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起 国航开征燃油附加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30日05:36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早报讯(彭平记者孟梅)在国家发改委和民航总局决定允许航空公司在国内航线恢复收取燃油附加费后,昨(29)日,国航西南公司宣布,将在8月1日至12月31日对其所执行的所有国内航线(不含内地至香港、澳门的航线)收取燃油附加费。

  据了解,燃油附加费的收取标准为:800公里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20元,800公里(含)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40元。7月28日以前购买了8月1日以后机票的旅客不再补收这
笔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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