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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玻璃窗碎了 产权单位负责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30日05:36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早报讯(记者李洹莹)日前,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召集有关部门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全市在建、在用的建筑幕墙及大玻璃窗安全监管问题。昨(29)日,市安监局正式形成会议纪要,明确了建筑幕墙及大玻璃窗的安全责任主体。

  据悉,根据对安全责任主体的界定,建筑幕墙及大玻璃窗所在建筑物、构筑物的产权单位(人)承担建筑幕墙及大玻璃窗的使用安全责任。共有权产权建筑的单位(人)根据受
益建筑幕墙及大玻璃窗的面积分担责任。建筑幕墙及大玻璃窗所在建筑的租用、借用单位(人)根据租用、借用合同承担建筑幕墙及大玻璃窗的使用安全责任。

  (本报资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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