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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公民状告10个政府部门讨要信息知情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30日06:08 中国青年报

  “收条:今收到黄志宏先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1份,主要内容是关于110报警、处警时限、工作机制。”落款是2004年9月17日,个人签名,没有公章。

  如今,这种写在信笺上的“收条”已被统一规范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回执所取代。

  从2004年8月至今,从福建来武汉做生意、后又成为公益维权人士的黄志宏,以普通公民身份向武汉市各政府部门提出了近百个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几乎涉及到武汉市政府所有部门。今年2月,他就10个政府部门不正当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向武汉市政府法制办提出了行政复议,讨要知情权。

  通过不断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黄志宏以一个普通公民的身份在当地政府机关发起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启蒙”活动。

  一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六七个部门无人签收

  为了提高行政活动的透明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监督政府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依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2004年5月武汉市政府公布了《武汉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简称“规定”),于2004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公开的内容分为政府主动公开和公民申请公开,前者包括影响公众安全的疫情、灾情等重大突发事件的预报、发生以及处理情况等重大事项,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政府机构和人事等五大方面的政府信息,后者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申请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2004年7月上旬,黄志宏在网上知道了这个“好规定”,当时特别兴奋。在其长达4年的公益维权过程中,黄志宏经常碰到无可奈何的情况,找政府机关索要有关文件或资料时,对方总以“内部文件”为由拒绝提供。

  黄志宏立即将“规定”运用在维权过程中,武汉市一名女职工刘玲成了从政府信息公开获益的第一人。刘玲在企业改制中下了岗,当时只拿到了几千元的补偿金。刘玲怀疑企业欺上瞒下,跟上面报批的是一套数字,跟职工公布的又是另一个结果,自己的利益受到侵害。

  2004年4月,刘玲找到黄志宏做自己的代理人。他们多次到武汉市江岸区劳动局,要求查看企业改制的报批材料,均遭拒绝。

  “规定”正式实施后的第一个月,黄志宏拿着一份手写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再次来到江岸区劳动局。对方不接受申请书,告知说企业报批材料属于商业秘密,不在公开范围内。

  黄志宏要求对方给一个书面答复,遭到拒绝。

  当天,黄志宏就江岸区劳动局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向江岸区政府法制办提出行政复议。同时他们向武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被拒绝受理。

  2004年8月4日,黄志宏和刘玲就武汉市劳动局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向武汉市政府提出了行政复议,复议认定武汉市劳动局不受理申请的行为违规。刘玲获准查看了企业改制报批材料,发现里面的确有造假情况。

  2004年10月,黄志宏代理刘玲向江岸区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告江岸区劳动局不作为。一审刘玲败诉,理由是被告不是信息公开义务人。但在二审期间,企业主动与刘玲达成协议,重新补偿刘玲。

  在此期间,黄志宏还替一个十几年前被征地、只拿到少数征地款的农民维权。他们向武汉市土地管理部门递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要求查看当年的征地、房屋拆迁赔偿情况。黄志宏拿着信息公开申请书,辗转于该局的六七个部门。工作人员都声称不知道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黄志宏将规定原文拿出来时,这些部门又都说不归自己管,没有一个部门愿意签收申请书。

  他把10个部门全告了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武汉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的实施意见中明确规定:各政府部门要在网站上公布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今年2月初,黄志宏遍访武汉市政府各部门的网站,发现包括武汉市财政局、农业局、卫生局、司法局、旅游局等在内的16个部门没有依照规定公布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

  2月4日,黄志宏自掏腰包,向这些部门寄出挂号信,依法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他们在网站上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内容。

  此后一周,4个部门同黄志宏联系并进行了整改;2个部门因投递失误未收到挂号信;而其余10个部门没有任何回复。

  4月19日,黄志宏就这10个部门未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向武汉市法制办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武汉市法制办予以受理,并迅速向10个被申请单位发出行政复议受理通知书,限定其10天内递交行政复议答辩书。4月底,被申请的10个部门与黄志宏取得联系,并全部整改网站,按要求公开信息。

  6月份,认为“已经达到目的”的黄志宏撤回了所有的行政复议请求。

  信息公开成为武汉政府网站热点

  在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网站上,记者看到政府信息公开成了一个热门话题,上面发布消息说武汉市政府决定建立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制度。

  记者查询武汉市各政府机关网站发现,在各政府部门网站的首页上都添加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栏目,公开了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和年度报告,提供了规范的申请书表格,写明了接待的具体部门和处理程序。

  从不规范到规范,从无人受理到专门机构受理,黄志宏声称自己“代表了武汉市政府信息公开的进程”。早期“草书手写”、互相推诿的时代结束了,黄志宏说,“不管执行的实际结果如何,我至少为大家趟开了一条路”。

  黄志宏还有进一步的打算。他将继续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解决实体上的问题,促使武汉市各部门公开所有应该主动公开的信息。7月17日,他向湖北省16个主要地市州政府办公室寄出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开始了新一轮捍卫知情权之战。 本报记者 甘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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