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停电 须提前7天告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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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30日06:54 成都日报 | |||||||||
8月1日,将有33部法规、规章开始实施。其中,国家级法规15部,地方级法规18部。15部国家级法规涉及到用电、用药、交通、房地产、汽车维修以及公共安全等方面。这些法规的突出特点是从细节入手保护公民权益,体现出我国立法对公民权益的保护日趋立体化。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规范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的管理,提高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资金的使用效益。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的主体只能是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作为出让方订立的土地使用权合同,应当认定无效。 公安部 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规定购买和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应当取得三证。 建设部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规定城市轨道交通因故不能正常运行的,乘客有权退还票款。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 《供电服务监管办法(试行)》规定因供电设施计划检修需要停电,供电企业要提前7日公告停电区域、停电线路、停电时间。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不得在市场上销售或者变相销售,不得发布医疗机构制剂广告。 交通部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要求大型货物运输的车辆,应当装置统一的标志和悬挂标志旗;夜间行驶和停车休息时应当设置标志灯,司机不得连续驾驶4个小时以上。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要求客运经营者必须为旅客投保承运人责任险。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要求机动车维修实行“竣工出厂质量保证期”制度,维修配件得明码标价;禁止擅自改装机动车。据新华网(来源:成都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