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8万元来自公安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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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30日07:15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榆林讯(记者 陈川 邓小卫)公安局不顾检察院三令五申,擅自同死者家属达成协议,并火化死者尸体,本报近日关于“神木县公安局疑犯猝死案”的连续报道引起读者热议。昨日,就读者关心的死者亲属刘光荣何以筹集26.8万元一事,记者再次进行了调查。 昨日,一些读者打来电话表示,虽然神木县公安局以人道主义补偿为名,向死者家属支付了20万元,但这笔补偿缺乏标准,让人难以信服。“既然不是公安局的错,为什么补偿
就读者的质疑,昨日下午,记者多方联系到死者徐顺刚的哥哥徐顺田,就刘光荣筹集到的26.8万元的来历一探究竟。徐顺田表示,刘光荣目前在外地,无法联系,但当时刘光荣曾作为死者家属代表同公安局多次谈判,为给死者家属争取更多的赔款据理力争。 有读者质疑:26.8万元也不是个小数目,死者徐顺刚的亲戚刘光荣以什么名义、以什么理由、又是从何处筹集到这么多的钱?对于死者的家属来说,有亲戚帮着筹集到这么多的钱,按理应十分感激,可让人无法理解的是,死者的亲戚在做了好事后还要和死者子女签订协议,并写下“两厢情愿,不得反悔”,这种做法实在是不合常理! 在记者的追问下,徐顺田最后表示,很有可能是“有关部门以刘光荣筹资为名给赔了钱”。而这个有关部门,会不会就是神木县公安局呢?徐顺田没有明确答复。 两疑犯公安局同日猝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