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10月1日起施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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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30日07:21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 |||||||||
戏弄、虐待实验动物,违法!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 秦璇 实习生 李京强周振报道:“从事实验动物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关爱实验动物,维护动物福利,不得戏弄、虐待实验动物。”昨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通过《湖北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作出上述规定,该《条例》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
《条例》规定,在符合科学原则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实验动物使用量,减轻被处置动物的痛苦。凡违反上述规定者,将由省科学技术行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暂扣实验动物生产及使用许可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