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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的士和天然气价确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30日07:50 潇湘晨报

  本报讯昨日,长沙市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长沙市客运出租汽车营运价格调整方案,新方案核心内容是:起步3公里内分段计费,3公里以上每500米跳表一次,每次跳表白天计费0.9元,夜间(21时—次日5时,下同)计费1.08元,出租车过往城区四桥不再收取2元的过桥费。新方案将于8月1日起实施。具体调整方案如下。

  营运价格:白天起步距离由3公里降为1公里,起步基价由8元降至3元,即起步1公里内
3元。3公里内分段计费:1至1.5公里4元,1.5至2公里5元,2至2.5公里6元,2.5至3公里7元。

  夜间加价后的价格为:1公里4元,1至1.5公里5元,1.5至2公里6元,2至2.5公里7元,2.5至3公里8元。

  车公里价:白天(3公里以上续程单价)每公里为1.8元,每500米跳表一次,计费0.9元。晚上在白天车公里价标准的基础上上浮20%。3公里以上每车公里2.16元,每500米跳表一次,计费1.08元。

  出租车过往城区四桥不再向乘客收取2元过桥费;乘客要求途中停车等候,每等候满5分钟,按当时1车公里计价。

  空驶费:以乘客乘车地点为起点,凡单程载客10公里以上,从10公里开始,车公里价按公里运价的50%加收空驶费。乘客回程仍乘坐同一车辆返回时,不得收取空驶费。

  记者 谢功梅 实习生 易 芬 秦 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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