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是一项“利民工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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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30日07:52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 |||||||||
本报评论员 市委书记罗志军在“创建文明城市、迎接十运盛会”再动员大会上强调:要通过创建文明城市推动各项事业,让百姓受益。 以迎接十运盛会为契机,南京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各项工作在扎实有序地推进:“一城
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是我们党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南京各项创建工作扎实有效,正因为贯彻了这个总原则。具体来说,就是在创建工作中,坚持从群众的利益和需要出发,以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工作的根本标准,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群众从创建中享受到了更多成果,切切实实感受到了创建是项重大“利民工程”,参与意识就会更强烈,对创建就会有更多理解和支持。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过程,是推进南京三个文明协调发展的过程,是为老百姓谋更多福利的过程。我们说创建“要有平常心”,就是要始终以惠及640万南京人民为创建的出发点和归宿;全国文明城市是城市建设和发展最有价值的品牌,创建对于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推进“两个率先”进程,都有着重大意义。我们讲创建“要下不平常力”,就是要对创建意义和指标要求心中有数,以不达目的不罢休的精神干好每件事,使广大市民享受到更多发展成果。我们当以强烈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创建工作做得更细更实,造福南京人民。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会涉及到各方面利益,没有群众积极参与,没有群众积极配合,好事也难以办好。因此在创建中,我们应始终把握“利民”二字,敢于动真碰硬,根治城市管理中那些积弊,使百姓居住出行环境有更大改善,让群众真正感到创建活动和自己的美好生活密切相联。这样,创建就会因群众更自觉参与取得更大成效,进而把一个经济发达、文化繁荣、社会文明、生态良好的新南京展现在全国人民面前。 【原载南京日报】 (编辑 五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