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二胎政策暂不放开将迎来第四次生育小高峰(图)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30日08:16 重庆晚报 | |||||||||||
市计生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我市从现在到明年,将迎来第四次生育小高峰,80年代初出生的独生子女到了生育年龄(两个独生子女结婚可生二胎),预计明年的出生人口达到30万左右,比前几年增2万元-3万元。 考虑我市目前出生人口压力大,本次修订草案中,没有放开二胎政策。在修订论证时,部分专家提出,按现行政策,部分具有优生优育条件的家庭不能生育二胎,而部分无优生优育条件特别是农村困难家庭却可生育二胎,这不合理,建议放开生育二胎政策。严打“超生游击队” 近年来,由于户籍制度改革,户口迁移或异地上户十分容易,我市一些人在异地违法生育,只缴纳较少的社会抚养费。 璧山县在2002年11月到2003年8月期间,就发生此类案件80余起,少缴纳社会抚养费达175万元。这些“超生游击队”跑到云南、贵州等地去生二胎,这些地方只需要缴纳2000元-3000元的社会抚养费,而在璧山应缴纳2万元-3万元。 “超生游击队”不能钻这个空子,修订草案规定:流动人口异地非法生育子女,所缴纳的社会抚养费低于户籍地标准,由户籍地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补征差额部分。借腹生子未写入法规 对于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人工辅助受孕和借腹生子行为,该法规没有涉及。 在审议中,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人工受孕辅助技术日益普及,管理也不规范,为想多生育子女、想生育男孩的人员提供了可乘之机,建议能写入法规。 对借腹生子现象,前来听取审议意见的市计生委有关人士表示,这是近年来出现的新情况,国家相关法律没有规定,还需要调查研究。禁止非法鉴定胎儿性别 修订草案规定,严禁利用超声波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严禁非医学需要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符合法定再生育条件妊娠的妇女,因非医学需要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不批准再生育。 据悉,国家正在启动将非法胎儿性别鉴定与终止妊娠的行为纳入刑法的惩戒内容。 (记者 何英) 网络编辑:李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