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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追凶 三只鸡雏引发出一件离奇的案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30日08:40 东北新闻网

  家住通化市二道江区山上三区的李景宽、王淑艳老两口家里养的三只鸡雏丢失,认为是邻居偷藏起来,王淑艳上门索要回来后,遭到暴力殴打。

  五年来,老两口历尽艰辛讨公道。其间,因李景宽肋骨被打断三根引发其他疾病,于2004年含冤去世,老伴王淑艳不屈不挠追查真凶,在5年中,仅法院及相关部门就去了近千次。虽然最终她打赢了官司,也得到了赔偿。但是,相关部门仍没有真正给王淑艳老人一个说
法。因为在参与殴打老两口一事中,“下手最狠”的主要凶手并没有受到法律制裁,她要在有生之年把事情弄清楚,将主凶绳之以法。

  被认偷藏鸡雏一家人大打出手

  王淑艳今年55岁,以修鞋为业。丈夫李景宽是二道江乡的兽医,去世那年60岁。老两口为人和善,从不惹事生非。

  王淑艳在闲时,养了三只鸡雏。2000年8月22日,邻居秦大娘买西瓜回来,路过她的修鞋摊去附近的崔家小卖店,小卖店在修鞋摊对面,距离仅几米远,王淑艳养的三只鸡雏跟着去了崔家小卖店。

  中午时,王淑艳发现鸡不见了,就放下手里的活儿找鸡,当时,邻家两个小孩和一位姓金的女邻居也帮忙一起寻找。后来,两个小孩发现鸡被藏在崔家小卖店的鸡笼里,同崔家的四只小鸡放在一起,就回来告诉了王淑艳。王给了两个小孩2角钱,让他俩去小买店买糖果吃,看看鸡雏是不是真的在那里。两个孩子又去看了一次,回来说鸡雏确实在那里。

  于是,王淑艳起身去小卖店要鸡雏。她看到崔玉娟拎着鸡笼往家走就迎上前去,崔玉娟看到王淑艳来了,掉头返回了小卖店,把鸡笼放在店门口。

  王问崔:“鸡雏是不是在鸡笼里?”崔说在里面,鸡雏是小孩子放里面的,她不知情。王把三只鸡雏从笼里抓出来放在怀里兜着,又和崔玉娟聊了一会儿天,就回家了。

  不料,祸事就此开始了。( 长春晚报 记者任庆忠) [编辑: 孙鹏]1

  当日下午,丈夫李景宽来到妻子王淑艳的修鞋摊帮忙。15时左右,崔玉娟领着儿子王淞、女儿王涛来到修鞋摊前寻衅滋事,崔玉娟说王淑艳骂了女儿王涛,随后便指使儿子和女儿打人。

  王淞照李景宽脸部就是一拳,俩人厮打在一起。被人拉开后,王涛回家找来表哥宋梨平,宋将李景宽打倒在地,用脚猛踢李的胸部,将李的肋骨踢断三根。把李打倒后,宋又同崔玉娟、王淞、王涛围攻王淑艳,造成王鼻骨骨折,牙齿被打折一颗、打掉一颗。打人后,崔玉娟等人扬长而去。

  李景宽、王淑艳夫妇被人送到医院救治。医生对李景宽检查后,诊断其为“面部软组织挫伤,上唇挫裂伤,胸部软组织挫伤,左第四、五、七根肋骨骨折,鼻骨骨折。”

  李景宽住院治疗70天,王淑艳住院治疗38天,花去大量医药费。

  证人证言对峙主凶逃脱法律制裁

  2001年3月15日,李景宽、王淑艳夫妇以宋梨平、王淞、崔玉娟、王涛犯故意伤害罪并附带民事诉讼向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与李家夫妇素不相识的目击者和在场的邻居纷纷向公安机关出具证明,证明李、王被打事实。

  邻居张永向公安机关证实:“当时我在楼上听到吵闹声,就想下去劝劝,我下楼刚拐过楼头,就见小卖店那女的和李景宽媳妇吵架,但没骂人。这时,小卖店那女的和他的儿子说李景宽媳妇:‘你欠打’,然后上去就打李景宽媳妇一拳,这时小卖店那女的还有她女儿也上去打,我就过去拉架,我先把打人那小子拉开,又去拉小卖店那女的和她女儿,拉开后,看李景宽和小卖店那女人的儿子又打在一起了,我就赶紧给拉开了。我给他们都拉开后,小卖店那女的还说让老李去看看,老李没吱声。小卖店老板的女儿不知什么时候又带来一个小伙子,可能是她家亲属,小卖店老板的女儿管他叫哥,那女儿指着李景宽的媳妇说:‘就她家欺负咱们。’那小伙子过去就打李景宽媳妇一拳,这时小卖店那娘仨又上去打,那小伙子把李景宽的媳妇打倒在地,又往李景宽脸上打一拳,打倒李景宽后用脚连踢带踹。我把娘仨拉开又过去拉那小伙,拉开后,那小伙就走了。”(长春晚报记者任庆忠) [编辑: 孙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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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邻居孙志昌向公安机关证实:“那天下午两三点钟,我在楼前听他们越吵越历害。我看到李景宽躺在地上满脸是血,李景宽的爱人坐在旁边满脸也是血,正在那哭,小卖店家的女儿跟她妈说:‘找车去医院吧。’那个当妈的说:‘不管,咱不是好欺负的。’后来我找个车给李景宽两口子送到医院了。”

  证人杨志超在公安机关证实:“那天下午我看见小卖店那女的和她女儿在打李景宽媳妇,小卖店那小伙和李景宽厮打。我看李景宽右眼肿了,鼻子也出血了。李景宽把那小子摁倒时,我们姓张的一个邻居把他们拉开了。这时不知怎么回事,李景宽倒在地上了,小卖店那家的女儿又领来一个小伙子,小伙子过去就打李景宽,又踢李景宽他媳妇,邻居又给拉开了。”

  律师又调查了诸多目击证人,都获得了与以上大体相同的证据。

  公安机关拿宋梨平的照片让现场目击证人杨志超、吴淑琴、张永财辩认,三人均指认宋梨平就是2000年8月22日在新建委329栋楼头发生的李景宽、王淑艳被打案中,小卖店那家女儿领来的不知名男子。

  小卖店老板崔玉娟在法庭上辩称:“案发当日下午,我到小卖店,王涛说王淑艳因鸡崽子的事到小卖店骂咱家。我就去找王淑艳评理,我在329栋楼头找到王淑艳,同她发生争吵,我心脏病犯了,王淞把我扶回家,村主任给我拿的药,后来王涛把我送医院去了。”

  打人者王淞辩称,案发当日,他正在家里搭炕,并向法庭出示了案发当日,给王淞家搭炕工人孙树瑞的证明材料,孙树瑞证实当日王淞、崔玉娟给他当小工,从8点钟到天黑没有离开过现场。

  打人者王涛辩称,她没打人,对发生的事也不知道。被告人宋梨平在法庭上辩称:“打仗当时我没有在场,我不应当承担刑事及民事责任。”其辩护人向法庭出示了宋梨平所在单位的考勤表和宋梨平单位工作班长张喜成出具的证明,证明宋案发时不在现场。(长春晚报记者任庆忠) [编辑: 孙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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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1年8月10日,二道江区人民法院做出判决:打人者王淞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王涛被判有期徒刑6个月。赔偿李景宽、王淑艳的经济损失。法庭在判决书论述中认定:被告人王涛指使他人参与殴打。继而,法庭又以宋梨平有单位的证人证言为由,判决宋梨平无罪。如此一来,打人主凶成了“影子”。

  对这个判决,崔玉娟、王淞、王涛不服,向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审理查明:2000年8月22日15时许,上诉人崔玉娟与王淑艳因王家丢失鸡雏一事发生口角,王淞赶到现场打李景宽一拳,二人厮打,被人拉开,后王涛又找来一男子,该男子将李景宽、王淑艳打倒。可以肯定,这个男子是主凶。

  丈夫憋气窝火离世妻子继续追主凶

  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王淞、王涛潜逃,崔玉娟也躲藏起来,“影子”主凶没被法律追究。李景宽夫妇不服,认为此案是刑事案。不能只在判决中认定有一名男子参与了行凶,而不追究。于是,向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要求,2002年12月26日,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再审。

  李、王夫妇因受重伤,已经不能正常工作。从开始打官司这五年来,俩人经常到法院和有关部门反映问题。

  2004年2月12日,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此案发回二道江区人民法院重审。

  该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又一次公开审理此案。该庭再次审理查明,2000年8月22日,崔玉娟因王淑艳家丢失鸡雏一事,与王淑艳发生口角,王淞赶来后同在场的李景宽打起来,被人拉开后,被告人又找来一男子,该男子将李、王夫妇打倒。因李、王夫妇的多名证人指证宋梨平就是打人的“男子”。宋梨平的辩护人认为李、王夫妇的证据不符合格式要求,并补充了宋梨平案发当日他的单位考勤表中“旷工”一栏的说明,“旷工”一栏是代表独生子女费。据此,二道江区人民法院判决:宋梨平无罪,崔玉娟无罪。

  去年农历腊月二十八,李景宽含恨去世。临终时,他要老伴王淑艳一定坚持把官司打下去,他坚信法律是公正的,恶人一定会受到法律制裁的。

  王淑艳已经再次向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老伴去世后,已孤身一人的她靠借债度日,但她依然天天去法院和有关部门,她相信事情会有水落石出的那一天。(长春晚报记者任庆忠) [编辑: 孙鹏]

  4(来源:东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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