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福利”首入湖北省法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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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30日08:56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 |||||||||
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记者余凯、实习生杨蕾、沈挺)昨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湖北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条例首设“生物安全与动物福利”章节。《条例》规定,从事实验动物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关爱实验动物,维护动物福利,不得戏弄、虐待实验动物。在符合科学原则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动物使用量,减轻被处置动物的痛苦。凡违反上述规定者,将由省科学技术行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暂扣实验动物生产、使用许可证。
省人大法制委员会立法调研组透露,国外动物福利立法已有多年时间,其强调的不仅不能虐待动物,而且应当为动物创造良好的生存条件,从事动物实验的人员应当遵循替代、减少和优化的原则进行实验设计。《条例》将于今年10月1日正式施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