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选择性堕胎者”重奖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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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30日09:33 东方网-文汇报 | ||||||||||||||||||
举报“选择性堕胎者”重奖万元 江苏通过地方立法防止“男多女少”
为了不给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以可乘之机,《决定》对性别鉴定、终止妊娠手术和妊娠药品销售这三个环节作了严格规定。此外,《决定》还明确了以下五种行为要被法律追究。一是使用超声诊断和或者染色体检测等其他技术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二是进行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三是组织、介绍妊娠妇女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四是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将人工终止妊娠药品销售给未经批准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单位和个人;五是药品零售企业销售终止妊娠的药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