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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改革有新招鼓励个人企业来投资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30日09:50 桂龙新闻网

  今后,个人、企业投资水利项目将享受更多优惠。日前,自治区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快水利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透露了这个信息。

  《意见》鼓励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投资城市水利和河海堤防建设,并明确指出,由城市水利和河海堤防建设形成的新增可利用的国有土地,投资者可依法优先获得一定比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并可以依法继承、转让、出租、抵押。已建好的城市水利和河海堤防
的经营权,可依法转让。

  为了拓宽投资渠道,对于水利水电投资的市场准入条件,《意见》明确指出,鼓励和支持各类经济组织、个人和外商采取独资、合资、合作、BOT等方式参与城镇供水、节水、污水处理、中小水电等水利项目建设。凡是属于水电企业的发电优先上网,中小水电企业发电上网电价原则上不低于全区电站上网的平均价。同时,还允许水利企业的员工优先购买本企业资产,参与本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允许各类经济组织和个人购买、承包、租赁农村小、微型水利工程。对于兴建灌溉效益的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的,自治区将继续实行“以奖代补”政策,给予适当奖励。

  来源:

  南宁晚报 责编:见习编辑黄皓 作者:董平原 郑 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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