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农村税费改革减轻农民负担三点六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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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30日09:52 宁夏日报 | |||||||||
本报讯(记者王建宏)2002年我区全面推行农村税费改革以来,共减轻农民负担36827万元,人均减少近100元。记者昨天从自治区党委、政府召开的全区深化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自治区将在中卫进行农村综合配套改革试点。 自治区领导韩茂华、赵廷杰参加会议。
我区从2000年开始开展农村税费改革试点以来,大幅度减轻了农民负担。2002年,全区全面推行税费改革,减轻农民负担24227万元,与改革前同比减少64%;2004年全区农业税税率平均降低了1.2个百分点,减轻农民负担2100万元;今年,我区全面免征农业税及附加,可减少农民负担10500万元。在此基础上,农村税费制度得以规范,干群关系得到改善,村民自治和农村集体事务也得到了规范化管理。 为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全面推进农村综合配套改革,按照中央的要求,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决定选择中卫市进行试点。改革的重点将转向以乡镇机构改革、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为主要内容的综合配套改革。 自治区党委副书记韩茂华讲话。他指出,要切实抓好乡镇职能转变,努力建设服务型、法治型政府,进一步精简乡镇机构和人员。巩固和完善“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办学体制,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的经费保障机制,加快推进教育管理体制改革。要进一步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把不应该由农民负担的公共支出逐步列入财政支出范围,改革和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建立规范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推进国有农场改革,切实减轻职工负担。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充分认识深化农村税费改革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加强具体指导和督促检查,总结新经验,发现新问题,努力开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新局面。新闻来源:宁夏网宁夏日报(http://www.nxnet.cn) 责任编辑:马江 田丽 实习生:马彦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