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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许产品有问题加盟费可以退还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30日10:26 东方网-劳动报

  本报讯(记者刘骏)由市工商局、市经委、市连锁协会共同制定的《上海市商业特许经营合同示范文本》昨天正式推行使用,这是国内首份较规范、完整、平等的商业特许经营合同文本,对规范上海地区乃至全国范围商业特许经营市场具有重要影响。

  本市特许经营发展迅猛,据不完全统计,去年13个业态加盟店达到4062个,比2003年增加26.38%,远高于全市商业网点增幅。然而由于以服务业、零售业居多,并且缺乏严格的
法律约束。而唯一用来约束特许人与加盟者关系的合同也由于特许人的优势地位,致使双方权利义务不完全对等。一般合同都由特许人制订,其往往会较多考虑自身的利益,减少应承担的义务,而加盟者很少有修改的余地。

  特许示范合同对特许双方的信息披露、商业秘密保护、监督培训指导作了详尽的要求,还对长期以来困扰商业特许加盟的特许经营费收取、特许产品的提供和配送、终止合同、剩余产品的处理都逐一加以明确,特别是对特许人的违约处理和保证金交由第三方保管等规定,都是国内商业特许经营所没有的,带有突破性意义的约定。如加盟费方面,一般情况下是不退的,但是只要特许人披露了虚假信息、延迟配送特许产品或者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大量投诉、造成加盟者重大损失的,加盟者可要求解除合同,退还加盟费。

  业内人士认为,该合同的推广,可使众多特许企业“合同纠纷诉讼”减轻到最低程度,并能够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来源:劳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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