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司法解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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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30日11:46 大华网-汕头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7月29日电(记者吴晶晶)最高人民法院29日发布《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这意味着人民法院作为民事案件受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范围以及相关具体争议的处理规则得到了明确。《解释》将于2005年9月1日起施行。《解释》明确规定了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土地承包经营权侵权纠纷、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纠纷、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引起的争议等五种情形属于民事纠纷,人民法院应予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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